巴彦淖尔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之行政法概述(二)
发布时间:2015-02-25 13:37:29 巴彦淖尔人事考试网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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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概述
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由行政法规范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同其他法律关系相比较,行政法律关系有以下特点:
1.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受其委托和授权的机关、团体或个人,即必须有代表国家从事行政管理的当事人。
2.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的地位往往是不平等的。
3.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其权利和义务等都是由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事先规定的,行政机关和其他当事人都不能自由选择。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违法者,通常要向其主管机关承担责任,有时还要对受害的公民负责。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特点的社会关系,才是行政法律关系。
【真题实例】 下列社会关系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的是()。
A. 跨国企业内部的管理关系
B. 行政机关缔结购买合同而形成的关系
C.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发生的民事关系
D. 行政机关行使某一行政管理权时与行政相对方发生的社会关系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判断一个法律关系是不是行政法律关系,首先应当判断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是不是行政主体,其次判断这个法律关系是不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设立的。选项A,“跨国企业内部的管理关系”,该法律关系中没有行政主体,故排除;选项B,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为行政机关,但是行政机关缔结购买合同不是在行使专属于行政机关的职权,不是行政管理活动,故选项B排除;选项C明显应该排除,是民事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1.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要一方,即拥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在我国,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行政主体主要包括:
(1)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但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主要有: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2)派出机关及派出机构。派出机关指政府根据需要派出的行政机关。在我国派出机关有三种: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派出机构指政府职能部门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它们只有在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才为行政主体,比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派出所,法律授权其可以进行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在此范围内,派出所即为行政主体。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它是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并能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专门机构,如专利复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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