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巴彦淖尔五原县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
发布时间:2021-05-17 14:19:35 巴彦淖尔人事考试网 来源:五原县人民政府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
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以及初中教师资格人员,请于2021年6月1日至6月4日工作时间到五原县隆兴昌镇政府办公大楼五原县教育局221室进行现场确认。联系电话: 0478-7960312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 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五原县部队现役军人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
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2.学历证明
(1) 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 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中小学教师资 格考试合格证明》经由系统验证无
需提交; “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全部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 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以及初中教师资格人员须到五原县医院或五原县蒙中医医院进行体检。
6.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7.在编在岗教师认定所教学科层次教师资格时,除提供上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规定的材料外,还必须
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学校与教师签订的两个年度(含试用期)以上的聘任(劳动)合同。
(2)近2年的教学业务档案,含1年实习期。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外),须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
和。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
证书和申请表各一份。 本人持身份证到五原县教育局221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具
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2021 年春季教师资格统一一认定时间为2021 年5月17日至7月10日(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26日)。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工作安
非。
(二) 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
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
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纳入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附件:巴彦淖尔市五原县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格检查表
五原县教育局
2021年5月14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 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wuyuan.gov.cn/information/wuyuan7304/msg2241336520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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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x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