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巴彦淖尔市招聘4名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2)
发布时间:2021-10-23 08:46:52 巴彦淖尔人事考试网 来源:巴彦淖尔教育局
现场报名地点:
五原县:五原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478-7960312
磴口县:磴口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478-4210057
报名时需填写岗位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专业技术任职职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旗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等)、本人近6个月体检报告(三甲医院以上)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核。由旗县教育局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考察环节教师名单。
4.考察。由旗县教育局及受援学校对资格审核合格的教师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讲课、说课、答辩等形式。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招募教师名单。
5.公示。各旗县教育局根据遴选结果确定拟招募教师,填写《银龄讲学计划2021—2022学年招募讲学教师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于11月8日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备案。
拟招募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6.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旗县教育局与招募人员签订协议书。讲学教师根据协议书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
六、待遇保障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享受每学年4万元(每学期2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所需经费由中央、自治区、盟市三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支持2万元,自治区财政和盟市财政各承担1万元。
(二)政策保障。受援旗县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终止并解除聘用关系。对于讲学期间违反教师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事宜。招募工作的其他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附件【附件22021年巴彦淖尔市银龄讲学教师申请表.docx】
附件【附件1巴彦淖尔市银龄讲学计划2021-2022学年招募讲学教师计划表.docx】
原文链接:http://jyj.bynr.gov.cn/info/1004/4496.htm
原文标题:2021年巴彦淖尔市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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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xia)